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监管的日益提升,银行系、保险系和基金公司做投资组合碳足迹及气候风险披露显得很重要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监管的日益提升,银行系、保险系和基金公司做投资组合碳足迹及气候风险披露显得很重要,资产端的数据收集也慢慢变得受到关注。
鼎力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共有超17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2022年ESG报告,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30%。而主动披露自身碳数据的A股上市公司只有500多家。其中,数据真正可供投资机构使用的只有282家,占比不足5%。
完整的碳管理闭环从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形成报告,给到监督管理的机构、投资人和下游客户,再到最终形成决策,亟需理解方法论和行业逻辑的人才。
,为您详解碳关税给中国碳市场带来的影响以及中国ESG和碳数据市场现状。
鼎力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ESG投资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资深专家,中国金融40人论坛创始理事,中国ESG30人专家。担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绿色和可持续投资委员会专家,中国保险资管协会ESG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可持续投资委员会副主任,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拥有北京大学学士学位、哈佛法学院硕士学位、斯坦福大学金融法学博士学位。
欧盟的CBAM酝酿了很久。10年前,也就是2013年前,欧盟在碳市场发展虽然领先,但配额也是免费发放。这就导致碳市场减排动力不足。免费配额设计的初衷是通过机制来加速或促进碳减排,但效果有限。
当然2013年,别的行业包括工业部门仍旧能获得免费配额。但因为免费配额没有起到帮助企业积极减排的效果,所以原来计划在2031年前都能够得到100%配额的电力行业被要求从开始慢慢地减少配额或者是取消配额。
因为欧盟执行了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政策,欧盟企业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进而产业有可能外流到一些减排政策比较宽松的国家。或者是其他几个国家承担低排放成本的产品涌入欧盟市场,类似于碳倾销,会损害欧盟的产业。
为避免这种情况,欧盟政府开始研究CBAM。21年欧盟做了一个计划,将2030年40%的减排目标提升到55%,要实现更大更紧迫的目标,碳边境关税就被提上了日程。2021年,欧盟开始通过立法来讨论这样的一个问题。经过多项工作,终于在2023年5月欧盟的理事会投票通过了CBAM。
从实施阶段来说,2023-2025年是一个过渡期。从2026年开始,基于刚才说电力行业经验,碳减排配额就会逐步取消。基本上从2026年开始到2030年会减掉一半,到2034年100%取消了。
具体核算范围,钢铁、铝和氢目前仅考虑直接排放,水泥、电力和化肥除了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同样是要收费的。
中国出口产品来说,欧盟碳市场行情报价减去国内已经支付的碳价再乘以碳含量,就是你应该缴纳的碳税。
您提到的6大行业,钢和铝目前征收的只是直接排放,水泥和化肥会征收直接和间接排放
钢、铁、铝和氢这几个行业,在间接排放也就是用电这方面,欧盟目前有一些预存的法规和政策,等于说一些补贴。所以从目前的执行阶段和法规的发展阶段来看,间接排放没考虑收费。如果它自己有补贴,我们间接使用这一块也要收费,其实是不公平的。不过这个只是阶段性的。从长期角度来看,很多业界观点都认为
2022年中国是欧盟进口产品的第一大来源,欧盟从中国进口了将近200亿欧元产品,占中国进口商品总额的3.2%左右。
前面提到低碳产品范围有6个行业,现在我们的角度来看一下具体的6个产品:从2022年贸易额来看,欧盟进口的钢铁产品来源中,中国排名第一,占151亿欧元,是占欧盟从中国进口总额的2.4%;欧盟铝的进口从来源看,中国排名第一,45亿欧元,占欧盟从中国进口总额的0.7%;化肥从贸易额来计算排名第九,3.3亿欧元,占欧盟从中国进口总额的0.05%。如果水泥、氢和电力就更少,有的几乎能忽略不计。
总体来看,2022年欧盟从中国进口商品总额为6260亿欧元,那么CBAM覆盖的产品额约为200亿,占3.2%。与其他排名前10的国家的占比来看,中国占比排名第九,比美国还要高一点。如果从CBAM产品占中国出口欧盟产品总额来看,国家统计局显示,以钢铁为例,2022年1-10月中国累计出口钢铁5600多万吨,全年6700多万吨。其中1-10月份出口到欧盟的钢铁数为332万吨,占整个出口总量的5.9%。水泥全国产量是21亿吨左右,意味着中国生产的水泥只有差不多十万分之一是以欧盟为市场,所以水泥就更少了。
但是后续还有别的行业被纳入,所以说这几个行业目前该怎么应对是马上要解决的问题,别的行业应该也可以参照来准备。
发展中国家也没有能力和技术马上建立一个与欧盟接轨的碳核算体系,您觉得这是否会成为碳关税推行的障碍?
碳的核算标准确实是很核心的问题,但是如果从不同角度去看核算标准,最基本的东西其实是有的。
从1992年的《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定》再到GHG Protocol(《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范围一、二、三碳排放标准如何定义碳的排放,其实统计边界和基本框架是在那里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排放因子有所差别,怎么去核算和具体执行,这些确实是问题。比如我们国内24个行业就有24个核算的指南,但是这不会成为我们应对碳关税的最大障碍。最基本的规则都在那里,我本人就是研究这些规则出身的。
我们国家在2016年就加入了《巴黎协定》,对这个协定和它所衍生出的其他国际原则和标准都是接受了的。我们也在国内立法和行业的一些标准制定过程中进行参照,包括范围一、二、三怎么去核算。国内的一些出口导向在国际价值链的企业,特别是出口下游到欧盟的,就必须研究碳关税。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我们帮助中国的纺织行业做了很多工作,包括羊绒、丝绸等行业的头部企业都是我们的客户;我们也和中纺联一起合作。有一个实际的问题就是羊绒产量和出口都主要在中国,如果我们自己不根据国际法来形成一个核算体系去和下游出口市场进行沟通,将来一旦纳入到欧盟的碳市场,纳入CBAM的范围内,就会按照一些统一的规则或是全球平均的因子来计算,这时企业就可能面临利益受损。
印度也对欧盟提出碳关税表示抗议,然后在WTO体制下投诉。但WTO这么多年以来,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受限了。特别
在国家之间把这个问题在贸易体制下解决清楚之前,企业更应该从微观的角度找到对策。
纺织服装在实体行业里很早便参与了国际化竞争。中国企业都是在国际价值链里,不是出口导向,就是给别人供货,或是做加工。这个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碳排放因子和产品碳层面的一些测算。有行业的头部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积极纳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一些国际公约的准则,也参照欧盟下游目标市场的一些规则,将这条路走通。
另外一个行业我们最近感受到压力很大并在服务的就是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池行业。CBAM其实是具体到不同行业的,比如电池行业有专门的法规——电池法案。欧盟电池法案影响力更大。国内新能源汽车最核心的组件就是电池,所以电池企业在非常积极地开展行动。我们和一个特别大的头部机构在研究,已经不光是说碳的标准、核算的问题,甚至涉及到核算后,这些数据不管是组织层面、产品层面、还是和上下游企业打通、交流、分享这些信息,在技术层面也会有一些标准。如果这个标准你不接受、不参加,最后很可能是在认证或信息分享方面会有很多要后补的功课,这给企业带来的成本是非常大的。
国内市场现在也在一个形成过程中。发电行业进入全国性市场并逐渐形成价格机制。我们国家不同地区市场发展有差距。价格形成过程中还有一些其他影响因素,这还是需要时间的。但我们也看到了这个趋势,接下来会有别的行业进入全国性市场。价格形成后,后续一旦建立市场、形成机制,最终目的也是通过激励一些优质企业积极改进技术、优化流程来减碳。
除此之外,其实那些自愿减排的行业,比如CCER以及自愿减排市场,碳信用的价格形成会更快,涨幅也更大。我们服务的企业包括一些金融机构。一些不是高排放的行业客户,要想达到碳中和也要去买碳汇、碳信用。这个价格一两年内就从30、40块涨到60块。这个市场是一个综合的机制,各方面的因素最终都会反映进来。我们相信这个趋势会很明显,并且价格一定是逐渐上涨的趋势。
其实中国的出口,不考虑国内的供求因素,现在CBAM的影响可能是3.2%的欧盟出口额。
所以这个需要全面来考虑,它不可能只对出口的一部分来征收碳税,这是不公平的做法。欧盟的法律是不给你留这种空间的,它减少的一定是一个全方面的、公开的国内法律体制下的纳税。我认为这个国家有关部门一定也在考虑,但到底怎么来用,要看整个市场的情况,以及欧盟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CBAM针对进口产品的绝对碳含量征收,征收的是整个欧盟碳价与出口国碳价的差额,
在欧盟CBAM的运行体制下,无论产品含碳量多少,只要是国内碳价低于欧盟碳价,就要交碳关税。
美国CCA的规则是对进口商品高于美国同类产品平均碳含量,即高于基线水平的碳排放,征收碳关税。
跟欧盟的体制比,CCA它并不非常明确的关注碳价,也不划分这个产品是进口还是国内生产,但它是以产品碳含量为核心。如果这个产品的碳含量高于平均值,那就要付费去交碳税。所以
现在发达国家不停出台与气候碳相关的法案,未来这种因素是否会成为国与国之间竞争的新元素?
这是一定的。国际贸易格局最早是关税,之后是传统产品相关的关税或是服务贸易,后来是知识产权,这都是发达市场所关心的问题。现在是ESG和碳的问题,应该说这是目前地缘政治下,我们能够和欧盟、北美对话很核心关键的领域。
如果我们把这个功课做好,在国际贸易和国际价值链的重组里,应该是有机会上升或是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而不是被动把它当成别人政治上的手段或是保护主义。它即使保护了你也要应对,不然我们的竞争力就会受影响。我们跟一些企业家交流,他们也认同,认为企业可能把一些产能转到东南亚去,但不代表转出去就不去管理。
欧盟除了CBAM外,还有一系列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包括SFDR(可持续金融披露规定的监管技术标准),就是针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参与者在碳披露方面的一项法规。这对中国的企业端、资产端,包括资管机构都有很大的影响。我们知道的“浅绿”、“深绿”概念都是它创立的。
香港市场从2019年开始,证监会就有关于气候风险管理的通函,2021年8月又修订升级。因为我是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ESG委员会的Vice Chair,参与了修订,所以也感知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有很强的合规要求。
我们A股市场包括国内发展主体,其实在碳数据方面披露是很有限的。我们团队做了统计,5000多家上市公司里,有1700多家在2022年发布了ESG报告,但主动披露碳数据的只有500多家。500多家里数据真正可供投资机构使用的只有282家。对资管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如果香港有监管要求和合规义务,但资产端又没有数据,这就会造成困难和挑战。
在国内其实也一样,很多资管机构都在做可持续投资、ESG投资。从能力建设到产品创新,很多时候涉及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数据缺失确实会造成很大困难。
现在新兴市场回报是不用担心的,但很大一个障碍阻止国外资金配置中国,就是可持续发展信息,即ESG包括碳的信息的不可得,会导致资管机构不敢来买这个产品。
以前很多“深绿”的基金,最近根据SFDR的(Article 9)都下调了,不敢再说这是深绿(基金)了,研究方法都可以,但没有数据支持,这个就是不合规的。
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所以我认为这对资管机构、金融机构是一个挑战。我们要去拿一些欧盟资金端的钱来配置中国市场,就要去面对这样的一个问题。到我们企业端也是一样,如果这方面信息没有披露的话,也影响海外长线投资人对我们企业的投资。
核算方面,您有什么建议?我们目前已有哪些机制,未来还有哪些是需要完善的?
在21年,我们鼎力和上交所、深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全国社保一起做了一个研究。我们把全球的一些可持续相关标准进行了梳理,也采访了上交所、深交所推荐的一些上市企业。
其实成本已经产生,只是如果我们没有一个标准或者更清晰的要求和指引,企业
不管是大型、中型、还是小型企业,要怎样把自己的碳排放核算清楚?按照巴黎协定,如何进行直接、间接排放以及供应链的核算?边界在哪里?数据怎么收集?怎么换算?最终怎么去分析?如果是给自己的投资人进行报告,比如说要在ESG报告或是社会责任报告中把数据提出来,要将依据讲清楚,才能让投资人认可。刚才讲到
如果是信息方面数据缺失,它有几个角度,第一是发行人自己披露的。这个披露是根据国际规则计算和统计出来的,这是一个信息来源。第二就是根据产量。现在国内很多高耗能行业还没披露,投资人也等不及了,法规就会要求去测算。比如钢铁或建材水泥企业,只需要把产量和产地披露出来,上市公司是必须公开披露。投资人可以根据PCAF给的方法来算碳数据。第三种,不是高排放的产业,或者产量和排放不是正相关。根据经济行为,把企业从不同的行业里带来的营收和经济行为再根据国民经济分类,拆解开,然后根据上下游输入和输出的模型来计算,这是我们的鼎力碳策同样能够支持的碳测算情境。
鼎力碳策运用PCAF的方法实现碳测算数据覆盖了全部A股和港股企业,是一个模拟的数据。当企业没有披露时,只能根据产量、经济行为以及财务数据来模拟。这个数据可能不是最理想的,但有时候企业自己披露的反而没有我们测算的准。也不是企业想造假,它也确实需要理解这些方法和拥有专门技术的人才来做这件事。
您当初是因为什么机缘巧合进入了这个行业,未来您希望自己和鼎力在这个领域里面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在资本市场上多年服务于资管机构,包括像全国社保基金这样的大型资产所有者以及下游资产的上市公司。2016、2017年就看到有这样的一个机会,MSCI把中国A股纳入新兴市场指数,这应该是一个很清晰的信号——长线资金开始配置中国。
关注ESG可持续发展后,我一直研究规则,也对趋势比较敏感,就出来创立了鼎力。服务资管机构在配置中国资产的时候,面向资管机构满足其在ESG方面从方法论到数据的需求是我们做的第一块业务。第二个业务跟我们的祖国政策相关。从资金端到资管端,再到资产端,再随着资金走到企业这边,2020年出了双碳目标后,企业都要动起来。我们给企业做一站式的碳管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形成各种报告,并给到监督管理的机构、投资人和下游客户,再到形成决策,这是一整个解决方案。
我非常高兴的是看到这个行业很快变成了一个主流或是风口,团队也发展的非常快。我自己和一帮很优秀的年轻人一起,去帮助中国企业包括投资人面对市场和时代发展的大趋势。
很高兴自己几年前选择的行业,我也很愿意和客户一起的成长,在这样的领域里有所贡献。